第9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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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英国的时候,勋暮生曾经告诉我他哥哥向一个教堂收购一副被纳粹杀害的艺术家的作品,人家不卖,他们给的回答就是,这些画作应该被人们看到,如果挂到你的城堡里去,它们将永远无法面对大众。人们需要看到这幅画作。
  勋世奉的回答:letthembuyit,letthembidme.(让他们买下它,让他们出的价格比我还要高。)
  也许他外表彬彬有礼,冷淡又自持,其实骨子里,他是一个具有极强独占欲和征服欲的男人。普林斯顿的毕业生有很多,mit的博士也不少,只是在最黄金的年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我想,性格才是勋世奉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他们进入祖屋的院子。
  不能再看了,我收了心从晚枫亭下来,向外走。
  其中一辆奥迪车的司机问我,“谁?怎么还在这儿?”
  我,“游客。”
  “游客?快走吧,这里不对公众开放了。”
  “好。”
  祖宅外面有一座古香古色、雕梁画栋的大门,虽然早已经没有了摇曳着的烛火,不过夜幕总是把不那么明亮的灯光压的若明若暗的。
  我在大门外面。
  我看见勋世奉在这座大门里面。
  他听见了声音,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体,有些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似乎我是一个跑错了场的演员。
  至于我,只是觉得眼前的心情异常复杂。
  这里原本属于我,今天却属于他。
  我在门外,他在门里。
  可是,我却似乎是走过了千山万水来到这里,与他相遇。
  ……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最后,也只是冲他笑了笑,终究还是离开了这里。
  我到外面,过了上下班的高峰,燕城的道路上显得有些冷清,我的手机有震动,我低头看着来电显示,划开了屏幕。
  “alice……”
  “是我。”
  “既然到了燕城,一起吃个饭吧。”
  ……
  很久很久,我没有说话,电话那边的勋世奉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安静着,似乎我们的通话已经结束。
  可,并没有。
  终究,我回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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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应和勋世奉吃饭,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合适的穿着。
  我带出来的衣服不多,只有牛仔裤和衬衫,毛衣,外套和匡威的鞋子,穿这样的衣服与勋世奉吃饭,这种违和的感觉,就好像听到郭德纲与周立波宣布订婚并且发誓一生相亲相爱一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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