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乌龙(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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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斯嘴里叨着袋子,待走到劳德面前时,直接伸脚一脚踹到了劳德的身上。
  劳德赶忙双手接过琼斯嘴里的购物袋。
  路九歌瞪大了双眼瞧着他们,琼斯朝着路九歌的地方走了过来,用手肘推了推路九歌的身体。
  “不好意思,这人你不敲打他,他就不长记性!让你见笑了!”
  路九歌笑了起来,她有时候是真的羡慕琼斯跟劳德之间的这种玩笑打闹!
  琼斯帮着她将房间布置好之后,凌鹤也刚好从外面将公务全部处理完了回来。
  路九歌献宝似的将凌鹤拉去房间之后,凌鹤望着已经装扮完毕的房间愣了一下神,尔后与琼斯交换了一下眼神。
  晚上琼斯夫妇做东给凌鹤跟路九歌接风洗尘,与中午吃的东西又不相同,看得出来琼斯夫妇对于这一顿也下了功夫,望着一桌子的珍奇美味,路九歌感觉自己肚子里的馋虫全部都勾起来了。
  凌鹤还在跟琼斯夫妇说着公司的事情,转头瞧着路九歌盯着菜盘子那垂涎欲滴的模样,不免觉得好笑。
  “吃吧!”
  凌鹤切了一小块牛排放到了路九歌的碗里,路九歌迫不及待的拿起叉子叉起放到了嘴里,用两颊的力量使劲一挤,牛排肉内的血脂慢慢的都流入了嘴中,细腻如丝的感觉冲刺着口腔里的所有感观。
  路九歌觉得任何词语都无法形容这道牛排的美味,唯有竖起大拇指,嘴里不停的说着最原始的夸赞,太好吃了!
  第二天凌鹤公司的事情还是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一大早的就跑去了驻地所,好在头天晚上琼斯说过今天会给路九歌当一天的导游。
  洗漱完毕之后,琼斯早已在前面店里等候,因为考虑到要出去走动的缘故,路九歌只是穿了个t恤被牛仔裤,等下穿了一双易于走路的小白鞋。
  路九歌一出来,琼斯便拉着她啧啧的称赞着。
  “九歌,你可知道你这个模样走出去,回头率会有多高,单你这一身,都够抢眼的了!”
  琼斯说话的空当,路九歌才发现,虽在m城还是还是初春,但是意太利现在已经俨然到了夏季,意太利的女人又普遍都是身着裙装,由此一身t恤配牛仔裤的路九歌在这里显得就那么独树一帜了。
  琼斯带路九歌去的第一站就是商场,琼斯拉着路九歌拿着一件件衣服在路九歌身上比着,之后又通通觉得不满意,又给放了回去。
  “我不得不说,任何衣服到了你面前都会黯然失色!不得不说凌真的很有眼光!”
  路九歌因为琼斯的夸赞,脸微微泛红。
  “凌鹤以前也在这里待过吗?”
  琼斯摇了摇头,又拿着另外一件衣服比在了路九歌的身上,手里往两边拉着,嘴里也没有闲着。
  “他那不叫待,叫小住,而且一住就是好几年!”
  好几年?
  “他那会在这边念书!”琼斯见路九歌疑惑,又添了一句。
  路九歌漫不经心的点着头,她接着又问道:“琼斯,你能跟我说说,凌鹤以前的事情吗?他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琼斯将路九歌身上比着的衣服拉了下来,尔后用手招呼着服务员拿起打包。
  “凌啊?他以前……怎么说呢,跟现在区别肯定挺大的,他以前特别不喜欢说话,是一个比较严肃的人!他可能一整天都不跟任何人说一句话,刚开始我也觉得他不好相处来着,感觉他就是一个怪咖一样的,后面相处下来我才发现……”
  琼斯狡黠的故意停顿了一下,果然路九歌立刻睁大着双眼一脸好奇的望着琼斯。
  “他其实就是一个怪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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